军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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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深圳军产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深圳军产房最新政策:1、军产房顾名思义就是部队产权的房子、不属于个人产权,从法律上说是不可以买卖的、而现实中买卖军产房是存在的、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买卖军产房是有风险的、同时依据《军队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发,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报总后勤部审批。2、军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上登记的是军事机关、该房屋一般不能成为公民个人财产,而且理论上存在被征用的可能,军人对军产房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权属。3、如果军产房经过了房改,已经变为了军人个人的私产,房屋权属证已注明为军人的个人私产、这样的房子再经过所在军事机关的审批才能上市交易,因为这样的房屋涉及到国家的军事秘密和军事安全。
军产房在离婚时能否被分割?
军产房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大量的出售军产房使用权或居住权的情况,因此,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按如下原则处理军产房:
(1)对分配给军人使用的军产房的处理。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该军产房仅分配给军人使用的话,则法院不会将该房作为夫妻共有房产加以分割,亦不会判决对非军人作价补偿。
(2)对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的军产房的处理
由于目前关于军产房的买卖的法律适用及合同效力的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对通过转让使用权或居住权方式取的军产房,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如果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产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