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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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的最常见陷阱都有哪些?
买房时常见的几种陷阱:一、虚假宣传很多房开商在售房前都会进行各种宣传,宣传中的各种承诺都是诱人的,比如配套设施、绿化面积、学区等有的可能就是欺骗消费者的,所以不要轻易相信广告上的宣传语或是房开商的口头承诺,如果都是真实的那就一定要一一落实到合同上。二、预约看房一般看房前我们都会进行预约,然后置业顾问才会带购房者去看房,然而置业顾问带我们看房可能是会根据阳光的情况带我们看房,这样的房屋会给你一种采光很好的感觉,但过了这段时间采光如何你是不知道的,所以千万不能轻易相信置业顾问的话,还是需要多加观察,自己进行分析,有能力的可以找一个相对有经验的人一起。三、赠送面积有的面积其实本就属于业主本身,但到了房开口中就变成了赠送的,买房还送面积,可能谁都会心动吧。如果你动心了那可能就掉入了陷阱。四、看样板房有时看房,房开会带购房者参观样板房,或许你觉得样板房真的很完美,但你要知道这是专业人士设计出来,其实就是为了吸引购房者的,这样的效果可能只是在灯光的作用下给你带来的错觉,真正购买了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差别。所以买房时不能只看样板房,还要结合实物来考虑。五、精装修房现在越来越多精装房出现,在购买这类房时一定要细化,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具体化,比如电器是XX品牌的,沙发又是XX品牌的,保证合同的唯一性。六、房开商资质在购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开是否具有售房资质,“检查五书两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房开商不具备这些证明会是缺少其中一个,那房开商所售卖的房屋都是不合法的,购买后可能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七、合同签合同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逐条阅读条例,补充协议、交房日期都需要明确写出,如果发现对合同有任何一一都不要盲目签下合同,因为合同直接关系到你日后的权益。
买房子签合同的陷阱有哪些?
买房子签合同的陷阱有:1、弱化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违约的情况早已不是新鲜事了,当购房者出现违约时,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然而,开发商却在购房合同中减轻了违约责任,比如:延期交房只要退钱就可以,无需另行赔偿,这对购房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2、空白条款有猫腻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有很多空白之处,如果购房者不留意这些空白之处,这无疑我给开发商留下了很好的动手脚机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处理合同中的空白之处。3、概念模糊不清在购房合同中,难免有很多的专业术语,如果购房者不清楚专业术语的意思,比如:绿地率与绿化率,也将会给开发商留下动手脚的机会,这样一来,购房者将要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4、未明确具体要求许多购房者为了能够尽快入住,从而选择了精装房,在此需提醒这些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相关的细节,比如:使用什么品牌的材料、门窗的宽高等。通常来说,条款越精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陷阱都有哪些?
违约责任不对等:\n实例:某消费者投诉称在购房时所签购房合同中违约责任一栏有这样一则内容:(1)甲方须于xxxx年xx月xx日前将房产交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为赔偿。(2)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n上述条款中的违约金支付额度双方不对等。由于商品房的标的额大,双方承担的违约金数额相差悬殊。这种条款的其实就是设置陷阱,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如若遇到此类条款,购房者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个人在承租房屋时,如何防范租房陷阱?
在承租房屋时,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就可以防范租房陷阱。 ㈠要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上面是否有当地房地局的公章。㈡看身份证是否有防伪标记;㈢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则应向求租人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主委托书,求租人最好与房主联系,确认房屋的产权状态;㈣找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㈤租赁合同鉴定后,应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手房交易中如何避免定金陷阱?
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并要房东出具定金收据。最好有定金协议,明确定金的性质,比如是立约定金还是成约定金等。在付定金之前最好到房管部门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如是否有抵押等。总之,二手房买卖是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定金支付只是很小的一个方面,建议全程委托专业律师陪同提供法律支持。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担保法理论上, 根据定金担保目的的不同, 可以将其区分为订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成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之证明的定金。但如果应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按约支付定金,而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主合同生效后,成约定金转化为违约定金适用。
小户型投资陷阱有哪些?
一是供应量增加导致房产和租赁市场价格下跌。一般情况下,住宅投资回报率与人们对住宅投资市场的关注度成反比,将小户型用于出租获取回报的人越多,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就越下降。同时,由于小户型热销,几年内开发商将大量小户型投放市场,从而导致房产和租赁市场的价格下降。另外,在同一地点、地段的出租供应量剧增,容易造成相互压价。 二是功能不全、质量“缩水”导致投资回报下降。不少开发商急功近利,在当前小户型市场热销的情况下,片面追求数量而忽略质量,将烂尾楼、老旧社区简单改造、增加配套,或者将一些存量房改造为小户型,甚至利用现成地块中的边角料设计小户型,相当多的楼市存在朝向、走道、绿地、车库功能不全,装修质量差,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费用价格较高等问题,投资者盲目购入后可能影响未来的增值和出租收入。 三是土地使用年限有“陷阱”。按照城市住宅设计标准,一套单独住房面积不应低于55平方米,而开发商按照市场对小户型的需求定位,一般把大部分小户型的面积控制在30-40平方米之间,以此来降低小户型的总价。因此,开发商只能按商住性质给小户型立项,并冠以“酒店式公寓”的名称。按照有关规定,普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酒店式公寓却不超过50年,甚至个别由烂尾楼改造的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多年,这就意味着将来购房者要补地价或支付地价税,提高了购房价格。
短期租房警惕交易有什么陷阱?
一是难要押金。根据住宅内装修情况和设备配置等的不同,房东一般会收取一部分押金作为设备抵押。相对于长期租户,短期租户所付押金要少一些。由于金额较少,有些房东在房客离开时会借口墙面污渍、电器有所损坏等理由拒绝返还押金。二是需警惕二房东转租。有些长期租房者由于春节期间回家过年而将房子转租给短期租客,也就是常说的二房东。由于二房东本身也是房客,而按照一般的租赁合同,房客对房屋没有收益权。短期租客一旦与真正的房东碰面,不但会有麻烦,预付租金也有可能被人骗走。三是分租安全。由于租期较短,有些住宅被房东分租给数人,甚至分成**出租,房门钥匙可能不止一把。房客在外出时,个人财物要保管好,贵重物品不要放在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