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共找到16个问题
深圳二手房增值税计算公式? 深圳二手房增值税计算公式:1、销项税额抵减金额=土地价款÷(1+10%)×10%税率调整后,土地价款因素将导致房企多缴增值税金额为土地价款的0.82%,由于无法与政府重新商谈土地价款,该部分税负增加需要房企自身消化。2、开发成本——甲供材料=材料购价÷(1+16%)如果甲供材料采购价不变,税率调整将导致房企多缴增值税金额为材料采购价的0.74%。3、开发成本——建安工程费=总包价款÷(1+10%) 如果建安总包价款不变,税率调整将导致房企多缴增值税金额为总包价款的0.74%。4、一般计税项目预缴增值税(1)一般计税项目2018年5月预缴增值税=预收账款÷(1+11%)×3%2018年4月份预收账款的预缴义务为4月,5月份缴纳应预缴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仍然为11%。(2)一般计税项目2018年6月预缴增值税=预收账款÷(1+10%)×3%5、一般计税项目预缴土地增值税(1)一般计税项目2018年5月预征土地增值税=预收账款÷(1+11%)×预征率(注意:该公式能否采用需要考虑各地的征管口径)          =预收账款-预收账款÷(1+11%)×3%(该公式是2016年70号公告中推荐的计算公式)(2)一般计税项目2018年6月预征土地增值税=预收账款÷(1+10%)×预征率          =预收账款-预收账款÷(1+10%)×3%6、一般计税项目预缴企业所得税(1)一般计税项目2018年5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计毛利额=预收账款÷(1+11%)×预计毛利率(2)一般计税项目2018年6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计毛利额=预收账款÷(1+10%)×预计毛利率7、销项税额=房屋售价÷(1+10%)×10%房企2018年5月之后交房的销项税额均按照该公式计算,不用考虑房屋售价中预收账款的收款日期在2018年5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
一个房地产项目,住宅部分出售,商业部分出租,土地增值税怎么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其中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能铵转移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利息加上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5%以内计算扣除,否则按上述第(1)和(2)项合计的10%以内计算扣除;(4)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支出。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5)其他扣除项目。这条主要是针对房地产企业规定的,对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按20%计算扣除。这条规定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重要,计算时千万不能遗漏。 五、计算方法 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栋待售。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0.2+50)×80=5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80+5200×5%=300(万元) 转让税金支出:14400×5%×(1+5%+3%)=777.6(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200×20%=104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5200+300+777.6+1040=7317.6(万元) 增值额=14400-7317.6=7082.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7082.4/7317.6×100%=96.79%应纳增值税税额=7082.4×40%-7317.6×5%=2467.08(万元) 六、会计处理 1.转让取得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467.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467.08 2.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467.08 贷:银行存款 2467.08